来源:扬眼 时间:2023-06-06 07:05:40
【资料图】
扬子晚报网6月5日讯(通讯员 王易 记者 万凌云)“警察同志,我们在厂里水塘中捡到一只鸟,看着有点像小红隼。请来看一看!”6月3日中午,丹阳市公安局司徒派出所接群众报警,辖区工业园某食品厂内发现一只疑似保护禽类。
救助
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至现场,发现报警人已将捡到的这只“萌”禽妥善安置在了一个干净的白色纸盒中,盒内铺有棕色毛巾。依据以往的救助经验,初步判断这是一只红隼雏鸟,棕黄色羽毛,身长约20厘米,没有明显外伤。小红隼羽毛有些潮湿,不会飞。民警走近它时,它瞪着圆圆大大的眼睛警惕地四处查看,模样非常可爱。
民警将这只红隼雏鸟小心翼翼带回所内安置,并联系丹阳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带回作进一步检查。
后经林业局工作人员鉴定,这只雏鸟确为红隼,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。
丹阳警方就此提醒,如果市民发现受伤、落单的野生动物,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,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,妥善处置,用实际行动维护和谐生态环境。
校对 徐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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